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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破裂怎样处理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纠纷 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纠纷要请律师吗

2021-12-08 14:05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那么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随卓律网律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那么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随卓律网律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同居关系破裂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同居关系破裂如何处理子女抚养纠纷?
  
  同居子女归谁抚养: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同居子女的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双方也可以协商选择其他支付方式。抚养费的金额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对应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法律问题关注卓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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