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之间存在着几个不同之处。它们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保障性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没有惩罚性质;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目的是对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惩罚和教育。
它们的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而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的。
它们适用的对象也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后,羁押期限也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在治安拘留期间,如果公安机关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将治安拘留的期限最长延长至20天。但绝不可能无缘无故变更治安拘留的期限,因为治安拘留是一项处罚决定。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探望的,只能通过委托律师进行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和通信。其他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的辩护人也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和通信。对于合适条件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
检察院对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会决定是否逮捕或释放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将构成犯罪,将会批准逮捕并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相反,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释放嫌疑人。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2364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