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之间存在着法律性质、适用对象、目的和羁押期限等方面的不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发现正在准备犯罪和实施犯罪、发现有犯罪证据、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等情况下,可以对违法者进行拘留。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不同点包括:
1. 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而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者。
2. 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而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性措施。
3. 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旨在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者。
4. 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日。
行政拘留如何转变为刑事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侦查发现违法者有证据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会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具体的转变程序如下:
1. 公安机关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时,必须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做出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 在决定拘留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需要向相关部门报请批准或备案。
4.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并得到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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