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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武汉离婚专业户律师诉讼外调解的意义和作用

2020-08-31 13:40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诉讼外调解,是指不涉及诉讼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离婚的诉讼外调解程序又称行政调解程序,它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的程

诉讼外调解,是指不涉及诉讼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离婚的诉讼外调解程序又称行政调解程序,它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的程序,它属于民间性、行政性调解类型的一种。那么诉讼外调解有哪些意义和作用?诉讼外调解与法院调解有哪些区别?
 
一、咨询武汉离婚专业户律师诉讼外调解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诉讼外调解是防止轻率离婚的第一道防线。由于有关部门对男女双方之间的矛盾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因此他能对症下药,能及时解决当事人间的家庭纠纷,减少诉讼。
2.诉讼外调解不同于诉讼离婚,气氛会比较缓和、融洽,有利于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改善夫妻关系,并易为当事人所接受。
3.诉讼外调解,还有利于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群众团体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  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更不允许违法进行调解。诉讼外调解程序也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二、咨询武汉离婚专业户律师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法院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法院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
人民法院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行政机关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3、法院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法院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法院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法院调解规范。
4、法院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介绍了诉讼外调解的意义和作用,以及诉讼外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区别,如果对于诉讼外调解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离婚专业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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