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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债务转让协议在执行中的效力是什么

2020-09-29 15:28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的,但债务人转让债务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例如人转让债务后,债务由受让人承担,那么债务转让协议在执行中的效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的,但债务人转让债务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例如人转让债务后,债务由受让人承担,那么债务转让协议在执行中的效力是如何的?下面由债权债务律师平台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可以关注专业债权债务律师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一、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债务转让协议在执行中的效力是什么(《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债务人要转让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行为有效。
  债权债务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债权债务律师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债权债务律师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三、咨询债权债务律师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债权债务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债务人要转让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行为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债权债务律师平台网进行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平台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不知道大家是否还有疑惑,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专业债权债务律师网平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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