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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律师咨询担保人有回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0-10-22 17:47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回迁房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后,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的补偿,安置房一般是属于商品房,获得所有权后可以上市交易的,那么担保人有回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下面小编来为大家整理解答。

  一、担保人有回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有回迁房,如果房屋是当事人生活必需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查封房屋,如果不是生活必需的,可以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担保人有回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详细内容,相信大家通过上文对该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不了解的我们金牌律师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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