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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律师询问证人的作用有什么

2020-10-27 15:45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在庭审时,特别是刑事案件,我们都会见到许多案件是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增加当事人的信服度,那么,我们签合同的时候需要证人吗?证人的作用有什么呢?下面卓律小编来告诉您。

  一、证人的作用有什么
  证人是知道案件有关事实的人,他们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对于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一些突发性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无法用其他的证据来证明案件的发生经过,这时了解案件事实的证人就对案件的审理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证人证言是对案件真实情况的陈述,因此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年幼的人就不能作为证人。诉讼代理人由于和证人的身份相互冲突,不能作为证人,如果他确实了解案件的重要事实,有出庭作证的必要,必须在辞去委托之后才能以证人的身份作证。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勘验人等如果在诉讼前就知道案件情况,就只能以证人身份参加诉讼。
  证人的作用有什么
  二、签借款合同需要见证人吗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证人出庭呢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出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暴露其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审判期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提出保护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审查;认为确有保护必要的,应当及时决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决定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不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的,审判人员应当在开庭前核实其身份,对证人、鉴定人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不得公开,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其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以上就是卓律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证人的作用有什么相关资料,大家有没有从该篇文章中得到相应的了解呢,如果大家还有不了解或想了解更多这方面内容的欢迎咨询免费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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