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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怎样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2021-01-23 15:0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债务人有偿还债务的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避免债务,可能在债权到期后不行使债权,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而债权人可权行使代位权的,民法典中怎样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卓律网金牌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务人有偿还债务的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避免债务,可能在债权到期后不行使债权,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而债权人可权行使代位权的,民法典中怎样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卓律网金牌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怎样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债权实现造成影响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代债务人行使债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要提交申请书、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证据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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