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医疗责任根据民法典是否可主张精神损害

2021-03-20 11:2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不负责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发生医疗事故后,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医疗责任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不负责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发生医疗事故后,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医疗责任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责任根据民法典是否可主张精神损害
 
  民法典规定,医疗责任如果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怎样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的申请,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
 
  3、必须是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5、提起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同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及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医疗纠纷事故造成患者或者其家属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2364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