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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导读:诉讼离婚涉及以下法定期限:重新起诉的期限;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无过错方请求婚内损害赔偿的期限;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和例外;行使请求取消强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自己的相关主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面临败诉的危险!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起;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被告在一审中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中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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