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人们更关心的是一张婚纱照赔了一万元的问题。本网整理了一张婚纱照通过网络丢失万元的信息。我们来看看详细的介绍。
在婚纱摄影城和一个婚外女子拍了一张亲密的婚纱照,被老婆发现领证了。3月31日,江西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认定男方行为存在过错,决定准予双方离婚,并判令男方康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康和他的妻子在2002年自由恋爱结婚。同年,他们生了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过着安静幸福的生活。但自从康当上了单位领导,应酬越来越多,经常很晚才回家。夫妻二人开始产生矛盾,发展为分居。2009年3月,康以夫妻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双方关系未完全破裂,判决不离婚。被裁定不离婚后,双方仍分居,不同居。
2009年11月,康的妻子突然看到丈夫和一名女子拍摄的亲密结婚照挂在一家婚纱摄影店的大厅里。康的妻子立即请律师保存证据,随后向法院提出与康离婚,但在开庭前申请撤诉。康只好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康的妻子向法院提供了2009年11月康与其他婚外女性拍摄的结婚照,要求康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康与妻子自第一次离婚诉讼起就已分居,双方均已提起离婚诉讼。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真正彻底破裂,所以双方都应该被允许离婚。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康与婚外其他女性拍摄亲密婚纱照存在过错,对妻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其妻子要求康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故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判令康给予妻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更多关于:一张婚纱照赔一万元详情,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客服,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律师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