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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追索期多长

2021-10-08 15:11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现实生活中,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行政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行政诉讼追索期多长呢?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行政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行政诉讼追索期多长呢?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追索期多长
  
  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追索期为15天,如果直接提起诉讼的,行政诉讼追索期为6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等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追索期的长短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提起行政复议了,追索期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追索期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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