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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整改是否为行政处罚

2021-11-10 17:45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现实生活中,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对正常的社会造成影响的,行政机关就有权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那么,停工整改是否为行政处罚呢?卓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对正常的社会造成影响的,行政机关就有权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那么,停工整改是否为行政处罚呢?卓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停工整改是否为行政处罚
  
  停工整改属于为行政处罚,在该项行政处罚作出前需要进行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机关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机关为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停工整改属于责令停产停业的范畴,是行政处罚,但在作出停工停产决定前需要进行听证,当事人无需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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