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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员怎么样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2021-11-19 11:40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当事人其实是有很大影响的,大家要注意正确的驾驶车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鉴定员对现场进行鉴定,那么交通事故鉴定员怎么样?下面卓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当事人其实是有很大影响的,大家要注意正确的驾驶车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鉴定员对现场进行鉴定,那么交通事故鉴定员怎么样?下面卓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鉴定员怎么样
  
  1、首先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要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如果缺一样就不予受理检验。
  
  交通事故鉴定员怎么样
  
  2、而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要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
  
  3、领取鉴定报告书必须由办案人亲自到技术科领取,不许拟派和委托他人。
  
  4、最后上午受理车辆委托、上线检测,下午驻站民警和工程师到各大队停车场检验车辆,请预约好检验时间。
  
  二、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是有时间限制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有哪些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鉴定员怎么样的相关介绍,对于交通事故的鉴定,有鉴定员对现场进行勘察之后做出相关的认定,这也是为了正确地处理交通事故,可以根据情况来进行正确的处理方法,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卓律网的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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