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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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无论是哪种离婚方式,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都应有一个合理的分配。那么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知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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