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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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那么,著作权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呢?如果您想了解以上内容可以认真阅读以下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悉心为您准备的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
  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8.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9.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小编建议您,可以到北京律师平台在线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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