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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6 03:32:07 阅读量:
一个。家里死了很多人,死亡的顺序决定了继承权
如果家族中很多人(不同世代)同时意外死亡,遗产会如何分配?一年前,刘东和小玉带着独生女东东和刘东妈妈出国旅游,途中遭遇不幸,四人全部遇难。谁继承了刘的房子,存款和其他财产,困惑他们的亲属。中国的《民法典》规定“几个互相有继承关系的人死于同一事件。死亡时间不能确定的,推定无活继承人的先死亡,推定有自己继承人的先死亡。举个例子,几个死者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互不继承。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东东作为刘东和小玉的独生女,除了父母没有继承人,所以推定她先死。然后,刘的母亲,作为长辈,推定死在第二阶。刘东和他的妻子有相同的辈分,被推定同时死亡。刘东的财产由父亲继承,小玉的财产由父母共同继承。
两个。非婚生子女受到平等对待
汪哲和他的妻子李煜生下他们的儿子知望后,他们和赵灵住在一起,并生下了他们的儿子王亚。2011年,王哲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两个母亲和孩子为房子而战。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李瑜是汪哲的法定配偶,有权继承财产;但赵玲与王哲同居不构成婚姻关系,不享有继承权。但《民法典》中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以王哲留下的财产应该由李煜、王志、王亚共同继承,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
三。人工授精,他是谁的孩子?
人工授精解决了部分人不孕的痛苦;但也带来了法律、道德、伦理等社会问题。
不育的黄浩与妻子钱某乐约定,通过配偶间人工授精的方式,生下儿子黄某某。第二年,儿子被确诊为先天性痴呆,黄浩同意按月支付赡养费,随后与钱某乐离婚。2010年,黄意外去世。按照他的遗嘱,他的所有财产都将留给他现在的妻子林琳,但钱Xle认为,他的儿子也有权继承他的一部分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合法子女。《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黄克彦仍然是黄浩财产的合法继承人。此外,我国《民法典》还规定“遗嘱应当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黄*颜患有先天性痴呆症,所以他应该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然后才能根据黄*的遗嘱处置他的财产。
四个。“遗腹子”的继承权
兰亭在2010年认识了年轻的富人孙正,并于2011年怀孕。就在他们打算结婚的时候,孙正死于车祸。2012年初,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但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孙的父母认为,没有孩子,兰亭就没有权利继承的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兰亭与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享有孙财产的继承权。但《民法典》也规定“继承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孙峥和兰亭的子女出生后,分别与祖父母享有孙峥1/3财产的继承权。孩子死后,兰亭作为孩子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孩子从孙正初继承的全部财产。因此,孙峥的父母和兰亭分别继承了o
顾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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