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司资质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网页内容来源网络收集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侵权删除E-MAIL:478923@qq.com
发布时间:2022-10-17 09:36:45 阅读量:
张给妻子黄和三个孩子留下了两份复印件。他死后,由于两个遗嘱的内容有冲突,两个孩子和黄都想知道哪一个会占上风。3月20日,记者从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获悉,张生前为了争取对其房产的所有权,其三个女儿向法院起诉黄。
据调查法官说,十多年前,在56岁的张和42岁的黄被介绍认识后,无房的黄搬进了张的住处。2007年,张患肝硬化后,黄一直很照顾他。张怀着感激之情给黄留下了遗嘱:他死的时候留下了自己拥有并居住的一栋楼,让黄继承。
随着病情的加重,黄无法照顾张,于是张的三个孩子开始轮流照顾张。今年一月,看着三个孩子忙得不可开交,张被孩子的孝心所感动。张在黄不知情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把黄打算继承的房子留给三个孩子。立遗嘱后不久,张就去世了。
在张的葬礼之后,张的三个孩子看到黄去世前仍然住在他父亲的房子里,所以他们礼貌地告诉她另找一个地方住。黄很生气,拿出遗嘱为自己辩护。直到那时,孩子们才知道他父亲在去世前立了两份遗嘱。
法院听说后
张留下的两份遗嘱均为有效遗嘱。但《民法典》规定,遗嘱人有数份遗嘱,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所以张留下的那栋楼应该是张的三个孩子继承的。考虑到黄无处可去,经法院调解,张某的三个子女赔偿黄某5000元,同意黄某在该房屋居住6个月。
推荐阅读:律师代书遗嘱无效,律师代书精神病人遗嘱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司资质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本网页内容来源网络收集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侵权删除E-MAIL:478923@qq.com
微信扫一扫,添加23律师网官方微信,及时了解最新律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