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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09:47:29 阅读量:
如果在自然生命之前有遗嘱,就要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可能会有一些当事人生前没有立遗嘱,而是和继承人口头约定的。自然人死亡后,涉及遗产分配问题。那么,不留下遗嘱,没有口头约定,怎么分割财产呢?下面,123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没有遗嘱的,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财产。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和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分配原则继承财产的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遗嘱外,任何人不得变更。
根据《继承法》第2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确立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也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完全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2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为公婆或公公婆婆做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并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视为第一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确立。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随时提出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分割之前明确放弃继承权,没有明示放弃的,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继承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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