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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09:51:31 阅读量:
为了防止被继承人死亡后的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被继承人死亡时,按照遗嘱的规定分配遗产。为了防止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争议,遗嘱也可以公证。所以你需要证人来公证你的遗嘱吗?接下来,123律师通讯将为您解答。1.你需要证人来公证你的遗嘱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带证人,公证处的公证员本身就是证人。
二、遗嘱公证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思维意识或者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
2.立遗嘱人的意图是真实的。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遗嘱人进行胁迫或者欺骗,遗嘱人在胁迫或者欺骗下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与之相冲突。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由夫妻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份额,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无效。
5.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第三,遗嘱公证程序
一.申请和接受
1.申请公证的公民、法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填写下列内容: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证明法人的名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证申请和公证目的;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数量和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员填写。
2.申请公证的公民、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申请的,必须提交委托书或者其他代理资格证明(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3 .需要公证的文件,如合同、遗嘱、文凭等。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其他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
(一)申请人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之间没有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由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名称(姓名),代表(代理)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批准人,完成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完成后,经批准的公证费金额与预先收到的金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款或者补充手续。当事人缴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减免。
(2)、复习
1.公证审查是指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书前,对当事人提供的公证事项和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检查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需要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检查:
(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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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公证的文件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是否齐全;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全或者有疑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补充或者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相关证据材料,并有权进行现场调查。公证员从有关单位提取的档案或者其他书面证据材料,应当提交本单位核对、盖章,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如遇特殊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和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由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签字。
4.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和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文字不当的,公证员应当指导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5.特别程序
(1)公证处办理招标、摇号、拍卖等公证事项时,公证员应在场,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核实。如果是真实合法的,当场看公证词。发现当事人可以伪造、违反活动规则或者有违法行为的,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书。
遗嘱公证由两名公证员办理,其中一人在公证书上签字。
(三)公证处应当以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收到定金标的物。债权人收到定金标的物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债权证明,并承担定金所发生的费用。公证处可以拍卖和保存不易保存或者债权人到期未收到的保管物的价款。自交存之日起,超过20年未收取的交存物,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
以上是123律师网为读者收集的内容,列举了遗嘱公证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公证不需要带证人,公证员是证人。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123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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