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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14:46:36 阅读量:
婚前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问题]
该房屋是男方父母婚前为夫妇购买的,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只写了那个人的名字。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律师的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第二十二条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应视为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其将赠与双方。
在本案的具体情况下,男方父母婚前购买的房产应被视为给男方的个人礼物,而且只有男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因此,房子是男人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2001年公布的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号法律第19条规定,“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第《婚姻法》号法第18条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是配偶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其他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用最通俗易懂的话来解释,对于婚前一方的房屋和不动产,如果夫妻婚后没有约定,那么房屋将永远属于一方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时不会分割。在你的情况下,房子属于离婚后的男人,但你可以收回你所支付的所有贷款。除非你丈夫同意书面协议,否则房子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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