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病情不太严重的患者经过医生的治疗以后都能恢复健康,但是也有一些病患在医生的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医疗事故,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还有可能死亡,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一定会进行鉴定,鉴定的机构也有一定的要求,那么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佛山医疗事故专业律师解答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中华医学会,它在必要时,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启动上,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商请。应注意,各医学会是否只能对本行政区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法无明文。我们认为由于专家等人员依法不受行政区域限制,而且,特殊情况下,依鉴定需要,专家鉴定组人员可以从其他辖区医学会的专家库中抽取,所以,医学会不应跨行政区进行鉴定。
佛山医疗事故专业律师解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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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疗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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