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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怎么办

2020-10-08 14:47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如果夫妻离婚了,导致夫妻分居的,那么在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江门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

如果夫妻离婚了,导致夫妻分居的,那么在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江门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或者消除。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规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虽然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但是只要没有离婚,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均可请求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即使双方分居,父母依然也应当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因此,在分居期间,即使男方不抚养孩子,也不用担心,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关于具体的抚养费标准,可参照离婚后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计算,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0%到30%,当然也要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江门婚姻家庭律师咨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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