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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武汉律师咨询

2021-12-14 15:23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刑事拘留情形的,就不予刑事拘留。而可先行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关于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刑事拘留情形的,就不予刑事拘留。而可先行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关于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武汉律师咨询
  
  刑事拘留武汉律师咨询1、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刑事拘留情形的,就不予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武汉律师咨询2、可先行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
  
  刑事拘留武汉律师咨询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期限最长的是多少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符合先行拘留情形的嫌疑人,公安机关不得先行拘留。而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卓律网咨询免费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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