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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法律规定,部分还款是可以打断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债务人还款不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事由是通过当事人主观意志实施的行为,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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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法律规定,部分还款是可以打断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债务人还款不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事由是通过当事人主观意志实施的行为,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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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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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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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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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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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自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出现以下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将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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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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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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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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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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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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