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进行借款时,债务人希望债权人能够借出钱款,因此需要了解借款合同利息的写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合同利息的写法
借款借条或收据需要清楚地写明以下内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借款时间;借款年利率或借款月利率。例如,借款月利率为1%,借款年利率为1%。
二、民法典对借款合同利息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已经预先扣除,借款应按实际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根据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无法确定,则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每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对于个人之间的借款,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合同利息的支付时间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应在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未约定,可通过协商或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无法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利息应在还款时一起支付;借款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当在每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在还款时一起支付。
以上就是123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借款合同利息的相关知识。在约定利息时,债权人需要了解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网,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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