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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与雇佣合同有何不同)

2024-03-06 21:37 来源:admin
核心提示:劳务派遣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关系主体、主体地位、工作条件提供体以及关系续期间等方面。 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

劳务派遣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关系主体、主体地位、工作条件提供体以及关系续期间等方面。

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员。

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其他的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的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第三,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方通常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需要使用生产工具时,劳务方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通常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最后,在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需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内可以完成的,完成约定劳务后,双方关系自然解除。而雇佣关系由于雇主需要的劳务量通常较大,技术含量也较高,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比劳务关系长久。

劳务派遣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2.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

3.派遣的期限;

4.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5.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劳务派遣人员应该享受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福利待遇,包括:

1.当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2.派遣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3.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可以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务派遣工有权在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企业组织的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公司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劳务派遣工应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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