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不被同类公司知晓,通常会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那么,合同保密条款中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保密条款中的违约金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
1994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函)规定,根据当时央行发布的规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复函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违约金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复函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额机构计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保密条款的期限
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就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员工都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员工在离职之后,如果擅自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则构成侵权,严重的甚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后员工一般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员工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2至3年,这样的约定可能会让员工误解为离职后过了2至3年就可以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并不可取。因此,企业应当明确区分,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员工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可以约定2年或3年的保密期限。
三、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后是否有效
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依然有效,它不随着合同的消失而消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了解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能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123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保密条款违约金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保密协议必须约定补偿金,但对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23律师网,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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