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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物担责和医疗过错情况

2020-08-12 16:1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依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出产、出售劣药的,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出产、出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医患联系日益紧张的今日,医闹事件层出不穷,医疗事故一再产生。作为弱势一方的患者,在就医时务必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产生医疗损害时,咱们可以申请医疗差错认定,明确承当补偿责任的主体。医疗差错的情形各异,承当责任的方法也不尽相同,那么,过期药物医疗差错怎样承当责任?卓律小编为您回答。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即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自然不涉及过错认定的问题;而医疗伦理损害的主要表现就是医务人员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告知义务与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其过错是比较好认定的。
 
    二、使用过期药的法律责任
 
    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药物管理,医院应当由明确的规则和管理制度。过期药物存在许多风险,虽然为了确保安全,许多产品的保质期远远短于产品实际的变质期,但是过期产品应当销毁在食物医药行业是有严厉规则的,尤其药物本事就是对人领会产生极大影响的产品,关于药物的管理和运用应当更加谨慎和严厉。别说过期两年了,就是过期几天也不应该给病人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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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过期药物医疗过错事件医院应承当侵权的民事赔偿职责。情节严重的,医院也或许承当刑事职责。在遇到此种状况时,医院方一般需要承当无过错的损害赔偿职责。为避免此种状况发生,律图小编建议患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防患于未然。
 
    医疗、教育、住房是现代社会的三座大山,为了更好的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现代现代化建设,降服这三座大山势在必行,所以我国法令将教育、医疗、住房的各方面法令行为进行了标准化,若违背法令标准,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律图小编整理了什么状况会出现医疗过错的下列相关信息。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什么情况会出现医疗过错
 
    1、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将是法律考量的重要内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患者受损害,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
 
    2、违法就是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违法本来就是严重的过错。在今后的医疗侵权诉讼中,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
 
    3、做病历“文章”就是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在以往的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维权的现象带有普遍性。这些做法损害了医疗形象,加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加剧了医患矛盾,也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侵权法律后果: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
 
    二、医院的免责事由有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会呈现医疗差错?差错运用归责原则,若医务人员未尽到相应的医疗职责,或者其在进行医疗治疗中的操作不符合规范,亦或是在发生纠纷时,为了掩盖现实作假病历或者提供假病历,都是归于医疗差错的范围,医院应该承当相应的侵权职责,并对被侵权人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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