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注的是结婚开车帮忙事故的朋友的连带责任问题。这个网站通过网络整理了结婚的朋友开车帮忙出事故的连带责任信息。我们来看看详细的介绍。
朋友的儿子结婚需要车,一向忠厚的张毫不犹豫地答应借车。因为那天张需要人帮忙,他让曹开车。没想到曹开车时出车祸死了。日前,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忙开婚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判令曹某在保险公司赔偿责任限额之外,再赔偿27万元。车主张对此承担连带责任。2007年11月10日中午,一队婚车行驶在路上。曹驾驶的婚车在岔路口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司机死亡。一件喜事突然变成了一场灾难。事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曹负事故全责。死者亲属随即向法院起诉。庭审中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车主张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被害人认为,曹某驾驶张某所有的汽车,受张某委托提供帮助,张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某信以为真,认为曹知道他要开婚车,主动提出要去。事故与此无关。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曹某驾驶的车辆是张某送给他的,用于张某朋友的儿子结婚。曹驾车的时间和路线都是由张指定的,其利益应属于义务帮助人张。因曹有重大过失,张对曹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法官释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助人,在作为帮助人的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帮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救助劳动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救助劳动者与被救助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张应对曹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更多信息:关于结婚开车帮忙出意外的朋友的连带责任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客服,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律师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