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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6 08:55:19 阅读量:
重婚罪有两种形式:(1)法定重婚罪,是指前次婚姻未解除,与他人登记结婚。在中国,登记的是单身婚姻,只要双方都登记结婚,无论同居与否,都构成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指原婚姻未解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即使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重婚也已经构成。本案中,李娜、阿凯、王并未办理结婚证,但都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甚至与阿凯育有一女。那么,李娜的行为算不算重婚?要确定李娜是否重婚,需要知道她和阿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时间。如果她在1994年2月1日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同居,但未领取结婚证,可视为事实婚姻。然后,李娜婚前与王结婚,即与阿凯事实婚姻未解除,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事实重婚。
如果李娜和阿凯在1994年2月1日后以夫妻名义同居,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那么他们的关系只能视为非法同居,同居关系可以不经任何手续自动解除。李娜和王是在2011年“结婚”的,显然是在《民法典》实施之后。所以只能算是同居。所以根据这个分析,李娜不构成重婚。
如果对重婚罪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123律师网寻求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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