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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秦皇岛医疗事故专业律师医疗事故中患者举证

2020-09-24 16:11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现在的医患关系很紧张,动不动就闹出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伤的新闻来,社会影响极其不好,其实出现这种情况,责任是双方的,不是哪一方面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罪患者

现在的医患关系很紧张,动不动就闹出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伤的新闻来,社会影响极其不好,其实出现这种情况,责任是双方的,不是哪一方面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罪患者举证是如何的呢?医疗事故罪主体范围是怎样的?
 
咨询秦皇岛医疗事故专业律师医疗事故中患者举证
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
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
 
咨询秦皇岛医疗事故专业律师医疗事故罪主体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Σ害行为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但目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犯罪主体的认定存在着极大的争议,即医务人员是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还是指医疗机构中所有的工作人员,这对于区别本罪与其他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一般认为,医务人员可以分为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卫生技术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
(1)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从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医学、中医学的工作人员;
(2)药剂人员;
(3)护理人员;
(4)其他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放射、检验、病理营养、口腔等其他医疗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上述分类不仅包含了在公立医疗机构及企业、社会办医疗机构内工作的医务人员,也包含了拥有合法执照开业的个体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指以下三部分人员:
(1)工程技术人员;
(2)行政党务管理人员;
(3)工勤人员。
作为本罪主体的医务人员,应仅指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对于身兼两职,既是行政人员又是业务人员的人,在行使医务人员职责时,应视为医务人员,能成为本罪主体。
除此之外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均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但是,在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时,则对非医务人员可视行为人的具体身份分别定罪。如后勤各工种擅自脱岗造成突然的停电停水等事故严重影响手术,以至延误病人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由于这些人员的非诊疗护理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同其他类型的责任事故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故应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所以本罪主体的医务人员,应仅指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秦皇岛医疗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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