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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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如今解决问题都需要依据法律来解决,法治社会中人们的各项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单位或这个人都不能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在婚姻法中就规定保护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那么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是什么?请看下文回答内容。
 
一、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在我国的过去几十年里,很多家庭暴力屡禁不止,更多的家庭暴力受害者认为是家事就不会说出来更不会向人们法院求助,如今随着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人们的法制观念也在提升,家庭成员可以依据婚姻法来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以上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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