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咨询邢台损害赔偿律师人身损害骨折多久鉴定

2020-09-25 14:32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为了确定要承担的责任和赔偿的数额,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的,鉴定一般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那么人身损害骨折多长时间鉴定完?

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为了确定要承担的责任和赔偿的数额,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的,鉴定一般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那么人身损害骨折多长时间鉴定完?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怎么补偿?
 
咨询邢台损害赔偿律师人身损害骨折多久鉴定
人身损害骨折进行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咨询邢台损害赔偿律师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怎么补偿
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的,要依据伤情的情况给予补偿,例如补偿医疗费、营养费、工伤康复费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人身损害骨折进行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您若还有疑问,可以通过邢台损害赔偿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2364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