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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婚姻家事律师咨询离婚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2020-10-22 08:52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实践中很少有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的,法律只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对方可以少分财产,但如果对方同意净身出户也可以净身出户。那么离婚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

实践中很少有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的,法律只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对方可以少分财产,但如果对方同意净身出户也可以净身出户。那么离婚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永州婚姻家事律师咨询离婚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永州婚姻家事律师咨询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向永州婚姻家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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