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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律师咨询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对方子女签字吗

2020-10-06 10:17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安置房是被征收部门按征收补偿协议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取得了安置房所有权后,可以买卖安置房的,那么,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对方子女签字吗?今天,小编希望下面的文章能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对方子女签字吗遵义律师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对方子女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只需要当事人,也就是安置房所有人和买受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一百三十条【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安置房买卖政策有哪些遵义律师
  1、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其实是是指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所有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2、购买安置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政策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销售;
  3、目前房屋还未满5年情况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安置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根据以上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对方子女签字吗内容,相信大家也是有一定了解了,那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或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可以随时欢迎来电联系我们,遵义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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