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私立医院股权质押融资:融资新途径还是风险隐患?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私立医院股权质押融资:融资新途径还是风险隐患?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我国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公立医疗是利用国家资源设立的,属于非营利性质。而私立医院则由民间出资设立,带有一定的营利性质。那么,关于私立医院的股权能否进行质押融资呢?对此,123律师网整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私立医院股权能否质押融资?

对于私立医院的股权,如果依法可以转让,那么股东是可以通过质押股权来进行融资的。在这个过程中,出质人和质权人需要签订质押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权利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是可以出质的: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其中,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在出质后,原则上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质押,也称质权,即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以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1. 质权人在债权受清偿前有权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但必须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且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2. 质权人在未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为第三人设定质权。否则,该质权设定无效,质权人需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的费用。

3. 若质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面临实现风险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出质人不提供,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提存。

《民法典》规定,私立医疗机构的股权若依法可转让,股东可以质押股权为债务担保。质押股权需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即设立。如需法律方面的帮助和建议,欢迎咨询123律师网。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