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以公司发起人为核心的认定探讨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以公司发起人为核心的认定探讨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对于设立公司并签署公司章程、认购出资或股份以及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关于哪些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哪些人应被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

1. 设立公司过程中签署公司章程并认购出资或股份,同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被视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这一规定来源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确定及相关知识

1. 发起人的范围: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2. 发起人的资格: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才有资格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 发起人的最低限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4. 发起人的出资: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来出资。用于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特别注意,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5. 认购股份及缴足股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并立即缴纳全部股款。若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需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6. 公开募集股份的相关事项:当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需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一系列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募集股份。

7. 召开创立大会:股份发行完成后,发起人应在30天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的召开日期需提前15天通知各认股人或进行公告。除非出现未按期募足股份、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况,否则发起人不得抽回其股本。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访问123律师网(12364.com)获取更多信息。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