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深圳经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赔偿申请案:寻求公正赔偿之路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深圳经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赔偿申请案:寻求公正赔偿之路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深圳经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请求的决定书(XXXX年)一中法委赔字第XX号。经纬公司,其注册地为深圳市深南中路30号A电子科技大厦2002室,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该请求源于一次扣划行为,经纬公司认为这次扣划行为违法。他们要求退回被违法扣划的24万元人民币存款及赔偿利息人民币4.8万元,同时要求解除违法冻结的200万法人股并赔偿经济损失。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于1997年11月19日作出(XXXX)西检不赔字第X号不予刑事赔偿决定,该决定认为从经纬公司在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部托管的法人股中追缴的案款及派息已经归还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公司,因此不支持经纬公司的赔偿请求。对此决定,经纬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随后,经纬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他们要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赔偿被扣划的款项及其利息和额外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XX万元。

经过赔偿委员会的审理,我们认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冻结、扣划的是经纬公司的法人财产,而非某个个人的财产。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不予赔偿的决定中将赔偿请求人列为宋宏宇是不正确的。对此,我们的赔偿委员会已经做出决定: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予刑事赔偿决定;二、要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重新做出决定。本决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此决定由审判长在XXXX年XX月XX日作出,书记员负责记录。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