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针对大小非”的暴利税议题:争议之下审视开征之利弊与税务策略应对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针对大小非”的暴利税议题:争议之下审视开征之利弊与税务策略应对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关于是否对“大非”征收暴利税的问题,社会各界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据相关网络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对其征收暴利税,甚至有近半数的投票者提议按照其减持收益的80%来征收。

专家表示,对“大非”征收暴利税可以提高其减持成本,从而间接缩小其持股与流通股在含金量上的差距。为了使其感到减持不如分享红利划算,暴利税的税率应该相对较高。

今年,“大非”减持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截至今年8月底,“大非”累计解禁数量庞大,占总量的相当比例,并且实际减持的数量也十分可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小股东表现出强烈的减持冲动,首发原股东限售股的解禁规模巨大。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A股市场出现了更多的新股上市,但这些新股并未完全流通,继续产生了更多的“大非”。一些重要新股的上市首日流通率非常低,而首发限售股的数量和市值却非常庞大。这种情况导致市场的定价权完全掌握在“大非”手中,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大非”持股成本与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存在巨大差距。一些知名股评人士指出,“大非”所获得的溢价远远超过了国际风险投资的平均利润。这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必然会对市场的估值体系造成混乱。

对于这种情况,一些专家提出了对“大非”征收暴利税的建议。他们认为,“大非”的股权不同于市场交易的股权,其成本低廉且无需承担市场风险,因此应该对其特殊性质的股权进行界定并征收暴利税。与此相反,西方国家对于大股东变现行为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这为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提供了借鉴。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反对对“大非”开征暴利税。证监会认为,“大非”持有的股份时间长,同时也承担了企业能否成功上市及盈利的风险。国有大股东和其他类别的大股东已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对价。对于已经解决过的股权分置问题,重新征税将会颠覆之前的股改成果。

部分上市公司股东也持相同观点,他们认为“大非”是以法律规定的契约形式,以平均代价10送3股,获得了全流通权利的延期。资产的价格与其所谓的“初始成本”毫无关联,只取决于该资产在当时的市场价值。在股市中,“初始成本”最低的不一定是“大非”,因为许多炒作资金的平均建仓成本甚至为零或是负数。如果对“大非”因其低成本而征收暴利税,那么对于其他炒家又该如何处理呢?

针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光教授指出,股改契约并非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达成,而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因此存在一些法律漏洞。从法律角度而言,修补这些漏洞并没有绝对的对错,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目前证券市场已有400多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键在于如何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