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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类与形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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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类与形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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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股票包含的权益不同,股票的种类也因此多种多样。一般而言,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大类。在我国,由于股份制改造起步较晚,股票分类尚不规范,因此其类型具有一些独特性。

一、普通股股票

普通股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种类。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所分取的股息红利随公司经营利润的变化而变化。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 普通股股票是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股票时的主要种类,其发行范围最广、发行量最大,是股份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

2. 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基本股东。

3. 普通股股票的风险最大。因为普通股股东的收益是不稳定的,不仅受公司经营水平的影响,而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只有在公司偿付债务和优先股股息之后,普通股股东才有可能获得分红。普通股股东的收益最不稳定,投资风险最大。

普通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普通股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可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发表意见,参与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2. 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普通股股东有权按顺序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并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3. 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在股份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

二、优先股股票

优先股股票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其持有人的权益受到一定限制。发行优先股股票一般是出于特定的目的和需要,通常在票面上会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

优先股的主要特点包括:

1. 在分配公司利润时,优先于普通股且按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 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优先于普通股分配剩余资产。

3. 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在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事项上,他们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 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因此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方式。但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优先股股票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细分,包括累积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参加分配优先股与不参加分配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等。每种类型的股票都有其特定的特点和适用情况。(四)可赎回优先股股票与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特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也被称为可收回优先股。相对地,不附加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则被归类为不可赎回优先股。

(五)股息可调整优先股

股息可调整优先股是指其股息率可随特定条件变更而调整的优先股股票。此种股票的特性在于其股息率不再事先固定,而是能够依据相关条件进行变动。

(三)其他类型的股票

除了常见的普通股和优先股之外,依据股票持有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还可细分为表决权股与无表决权股。同样,根据票面是否记载票面价值,股票又可分为额面股与无额面股。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也是依据票面是否记载股东姓名来划分的。除此之外,还存在库藏股、偿还股、内部职工股及储蓄股等多种特殊股票。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后配股股票和混合股股票。

1. 后配股股票,也称为劣后股,指在规定日期或特定事件发生后,才能分享公司的股息红利及剩余资产。虽然后配股股东的收益权顺序位于普通股股东之后,但其享有的股东权利与普通股股东无异,均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此类型股票的收益极度不稳定且无法得到保障,但股东地位较之优先股股东要更为优越。通常,一般的投资者对后配股股票并不热衷,因此这类股票常常被无偿赠送给公司的发起人或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及管理者,故而后配股股票也被称为发行人股或管理人股。

2. 混合股股票则是将优先分取股息的权利与最后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相结合的股票。具体而言,混合股股东在分配股息时先于普通股股东行使权利,而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顺序则位于普通股股东之后。混合股股票可以说是优先股与后配股的结合体。

(四)我国股票的分类及其特色

由于我国股市的发展历程中先发展后规范的特性,我国股票的分类与国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主要可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两大类。

1. 流通股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的STAQ、NET系统上流通的股票。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均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在流通的股票中,又可细分为A股、B股、法人股及境外上市股票等类型。

A股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票主要针对我国居民或法人发售,通常也是我国普通投资者常说的“股票”。其中又分为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两种类型。社会公众股是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行的股票,而内部职工股则是公司员工按相关规定购买的特定类型的A股。B股则是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主要为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公司的股份提供渠道。

法人股特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系统内上市挂牌的由法人认购和交易的股票类型。我国还存在境外上市的H类、N类等股份类型。这些是企业在海外市场发行的股份,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流通的H股为代表。

2. 非流通股主要指暂时无法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东持股。非流通原因在于部分涉及改制、发行条件的不同及占比较高对二级市场的冲击等因素考量而暂时未能流通上市。但随着中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的成熟发展,这部分非流通股份必将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中交易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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