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探究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探究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但是对于这些失误,也有相应的纠正机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当事人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向更高级别的交管部门申请复议。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服的,有哪些救济途径呢?接下来就由123律师网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一、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在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时,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及时将结果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将不再进行复议。

二、在交通事故认定之后、诉讼之前,交管部门有内部纠正的义务。根据规定,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可以对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于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进行查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对下级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发现错误时及时纠正。

例如,在嘉峪关市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者对于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其家属多次与支队沟通后,支队经过核实,最终作出了撤销原事故认定的决定。

三、到了诉讼阶段,如果仅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提起诉讼,并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未直接调整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法律关系,也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通常,在行政处罚未作出之前,相对人与认定之间并不具备提起诉讼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虽然当事人不能单独就交通事故认定内容提起行政诉讼,但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相关法律规定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职责,与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方式是一致的。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不依照法律规定明确拒绝作出或者超过规定期限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则构成行政不作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如果大家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来到123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