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三大关键点解析:法律问题聚焦研究揭秘专业见解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三大关键点解析:法律问题聚焦研究揭秘专业见解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为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认定这一罪名时,需要注意哪三个核心问题呢?接下来,由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解答。

要注意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其保护范围。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是什么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只包括商业秘密本身,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还包括使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那些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已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然,这个定义并未将使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纳入保护范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也明确界定了商业秘密所包含的信息类型。仅仅使用侵犯商业秘密的商品,只要不涉及直接利用其中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牟利,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明确区分消费者是利用侵权产品牟利还是直接利用制造侵权产品所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牟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仅限于以下四种情况:一是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二是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他人商业秘密;三是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是明知或应知前述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要注意侵犯商业秘密所导致的损失范围。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正确适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又一个重要问题。从刑事责任的因果范围来看,一般情况下,刑法是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范围内确定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间接因果关系才会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换句话说,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对间接后果需要负刑事责任,那么追究刑事责任就只限于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范围内。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中明确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才应予以追诉。这里,理解“直接经济损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需要帮助,欢迎来到123律师网(12364.com)进行法律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