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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终止死刑之执行?
问题描述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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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在法律上的含义与死刑执行的停止情形》
在法律领域,“执行”一词指的是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并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变更等问题,这一系列活动都依法进行。那么,关于应当何时停止执行死刑这一问题,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随123律师网(12364.com)来详细了解。
什么时候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以下情形,一旦符合这些情形,应当立即停止执行死刑,并且需要迅速报告至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1. 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的;
2. 在执行前罪犯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进行改判的;
3. 罪犯正在怀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天内交付执行。但如果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及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1. 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误;
2. 执行前罪犯有重大犯罪事实的揭发或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
3. 罪犯正在怀孕。
当以上第一项和第二项中的停止执行原因消失后,必须再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方可继续执行。而由于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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