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自动投案情形详解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自动投案情形详解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犯罪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归案之前,具体指的是: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察觉的时期;2、虽然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的身份尚未被司法机关确认之前;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的身份均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正式的讯问或强制措施之时;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只是由于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并主动交代的,也视为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二、投案行为是由犯罪分子的自主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有效的关键。

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意味着在以上所述的时间约束内,犯罪分子基于自己的意志选择投案行为,具体表现为:1、真诚地认罪、悔罪,争取宽大处理;2、受到家人或亲友的规劝后选择投案;3、受到社会力量的压迫而被迫投案。

三、犯罪分子必须向司法机关或特定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必要条件。

这里的司法机关指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而个人则指的是犯罪分子所在的单位、城乡基层组织以及其他有关负责人。

四、犯罪分子必须是自愿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或特定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这是投案行为的最终阶段,表明犯罪分子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愿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做出全面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