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单位滥用职权违法性探讨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单位滥用职权违法性探讨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利用职务之便处理一些职责之外的事务,或者请求同事利用职权帮忙处理一些事情。在单位滥用职权是否违法呢?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滥用职权的法律后果。通过本篇内容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滥用职权的相关法律。

一、滥用职权概述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自身权限,违法决定或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要件

1.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三、滥用职权的情形

包括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处理;故意不履行应履行的职责或任意放弃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等。

四、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导致多人严重中毒;造成重大财产经济损失;导致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破产;弄虚作假,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或扩大;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五、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特殊渎职罪主体要件但符合前述立案标准的,按照刑法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六、因果关系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工作上的错误,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犯罪主体

本罪主要涉及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谓国家机关,涵盖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此罪针对的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以及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中依法履职的公职人员。

关于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行为。犯罪者明知其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且对这种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从司法实践来看,很多情况下,犯罪者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无论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还是为了他人利益而滥用职权,这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123律师网(法律服务网)为大家梳理的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主要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非所有的人都可能触犯此罪。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了解,123律师网(法律服务网)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欢迎大家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