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以约定书保证人民法院认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效力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以约定书保证人民法院认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效力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未偿还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的类似内容,若不存在债务人优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法院应当认定其为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何种保证约定会被法院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问题,以下由法律专家为你详细解释。

一、关于何种保证约定会被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1.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或未偿还债务时的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相关内容,且不存在债务人优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此类约定会被法院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 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第二十五条。

二、连带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1. 保证人与债务人针对同一债务对债权人负有全部清偿义务,即构成连带责任保证。当因合同产生的债务到期未履行时,债权人既可以追究债务人的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进行清偿。对于债务人和保证人,没有履行顺序或主次之分的限制。

2.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会加重其负担,但对债权人而言却更为有利。从债务人的内部关系看,各债务人可能按照约定或根据过错按份承担责任。但从外部关系来说,各债务人对同一债务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不分先后。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所有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只向某一部分债务人主张。各债务人不能以其内部约定来对抗债权人。

3.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在实体责任上属于同一顺序,在具体承担时不分先后,谁有能力谁就先偿付。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到或者主债务人已经开始履行,债权人不能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只有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主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此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或两者同时主张权利。

希望以上内容能为你提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在我们的网站123律师网(link123.com)咨询专业律师。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