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的要求和流程解析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的要求和流程解析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在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当受理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需要按照一定程序申报其债权。那么,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要遵循哪些规定和要求呢?接下来,让我们由专业团队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的那一刻即被视为已经到期。对于附带了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时起,将停止计算其利息。

2. 无论是附带了条件或期限的债权,还是诉讼或仲裁尚未决断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进行申报。

3. 关于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各种费用,如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都不必再行申报。管理人将进行调查,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若职工对清单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债权的数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需提交相关证据以支持其申报。

5. 若是连带债权人,他们可以选择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进行申报,或者共同进行申报。

6. 对于那些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的债务人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他们可以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进行债权申报。

7. 当多个连带债务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时,他们的债权人有权在各自的破产案件中分别申报其债权。

8. 当管理人或债务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对方当事人可基于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债权申报。

9. 对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是债务人的情况,若在破产程序被裁定后受托人仍不知情并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以因此产生的请求权进行债权申报。

10. 对于票据的出票人是债务人的情况,若在破产程序被裁定后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承兑的,付款人可以因此产生的请求权进行债权申报。

以上内容是由我们的专业团队为大家详细解读的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和指导。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