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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诉讼时效后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问题描述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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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份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明确规定,当债务方无法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方来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这被定义为普通保证。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普通的保证方只有在主合同出现纠纷且未经审判或仲裁,以及债务人的财产依法经过强制执行仍无法满足债务时,才可以拒绝承担对债权人的保证责任。
已过时效的债权人是否可要求担保人还款?
据法院审理,若在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那么这个保证期限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当债权人在这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原本作为担保人的那方即可被豁免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双方在签署的保证合同中也详细约定了相关事项。那具体是如何呢?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这一责任是普通保证的常规做法。在主合同出现纠纷且未经审判或仲裁之前,以及在债务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普通保证的保证方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其保证责任。对于那些没有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限的普通保证方来说,其保证期限同样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的六个月。如果在这段约定的保证期限以及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担保人将无需再承担其原本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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