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可能丧失清偿能力债权人申请重整探讨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可能丧失清偿能力债权人申请重整探讨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一家企业在面临还贷压力时,如果资不抵债,公司的关键人物该如何应对?如何化解危机并寻求重整机会?关于此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梳理和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明显丧失清偿能力情形下债权人可否申请企业重整的问题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企业法人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时,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都可以依法进行重整。”据此,申请重整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债务人处于前述情形之一;二是债务人有可能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只要债务人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重整。当债务人仅可能出现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时,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对债务人重整呢?

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情形与已经发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情形应当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尚未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但有可能发生的,属于前者;已经实际发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的,则属于后者。目前虽有能力清偿但将来可能丧失的,属于前者;而目前已无清偿能力或只有部分清偿能力的,则属于后者。显然,申请重整的条件要低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债务人出现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申请。”由于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形属于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申请重整的条件之一,所以债务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条第二款又规定:“只有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如果债务人只是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债权人并不适用这一条款来申请重整。这意味着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无法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然而如果不考虑这一限制性的规定并且仅参照第七条第二款以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的话,在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人出现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下他们应该是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在遇到涉及法律的问题时,不要盲目行动应该寻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协助。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生存避免走弯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是非常必要的。对于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网进行咨询他们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和交流。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